1.免学费: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戏曲表演专业学生均可免除学费。民办学校按当地同类型同专业公办学校标准补助,高出部分可按规定继续收取。
2.国家助学金: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资助范围,平均标准每生每?2300元,分档标准为1200元、2200元、3500元,各地可结合实际分2—3档。
3.国家奖学金:全日制二、三年级特别优秀的学生可申请,标准为每生每年6000元,具体名额由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确定。
4.贫困学生家庭补助: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校生和新招收的脱贫家庭子女,经审核通过后按3000元/学年发放家庭补助。